1、生活区用电管理制度为规范生活用电管理秩序,预防用电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1、 生活区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2、 宿舍内用电除必要的插座外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内供电设施。3、 生活区寝室内坚决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如电炒锅、电磁炉、电饭煲、空调、电炉等以防线路过载发生火灾。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罚款200元/次。4、 寝室内的电灯要做到人走灯灭,不得有长明灯出现,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5、 小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以免疏忽导致电器长时间工作造成温度过高而损坏,甚至导致火灾发生。6、
2、 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7、 禁止非专业电工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禁止使用非电工绝缘工具检修电气设备。8、 安装维修或拆除检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9、 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10、 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进行处罚。11、 建立良好用电意识,
3、生活区负责人要规范用点时间。 京南名邸工程部 2015年6月15日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
4、,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