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委托协议书协议编号:【编号】签订日期:【日期】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居住地/注册地:【居住地/注册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乙方:【受托人姓名/名称】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居住地/注册地:【居住地/注册地】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鉴于:1. 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委托乙方履行人事代理事务,并享有与此相关的权利;2. 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承诺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人事代理事务;3.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
2、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1.1 甲方特此委托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代理处理以下人事事务(以下简称“委托事务”):【详细描述委托事务内容】1.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委托指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社会公序良俗履行委托事务。第二条 权力和义务2.1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切实履行委托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出席会议、与相关单位或个人联系等。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高效、精确地处理委托事务,并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情况的报告。2.3 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第三条 代理
3、费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履行委托事务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双方通过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订后的【具体时间】内支付。3.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将代理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乙方应对甲方委托事务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4.2 甲乙双方应对与委托事务相关的文书、资料等予以保管,并妥善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性。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如其中一方提前通知对方终止合作,则合作关系终止。5.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未经双方书面续约的,自动终止。第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6.2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第七条 其他事项7.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或修订,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 签字: 日期: 乙方(受托人):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