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绿化合作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园林绿化相关技术、资源和管理经验,乙方对园林绿化项目有着需求和投资意愿,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在园林绿化合作项目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共同实现园林绿化与美化工作的目标。第二条 合作内容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和合法要求提供园林绿化相关技术、资源和管理服务,并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开展工作。2. 乙方将支付甲方协助实施园林绿化项目的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项目
2、的顺利进行。第三条 价格和结算方式甲方提供的园林绿化相关技术、资源和管理服务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财务规定,开展合法合规的费用支付和收取行为。第四条 保密责任1. 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了解到乙方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甲方应对该等信息严格保密,并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2. 乙方也应对甲方提供的关于园林绿化相关技术、资源和管理服务的商业机密和其他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擅自披露或向第三方提供。第五条 知识产权1. 在园林绿化合作过程中,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2.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相关权利归属
3、明确约定在合同中。第六条 不可抗力若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第七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 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终止; b) 乙方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 c) 乙方违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2.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关权益和遗留问题。第八条 争议解决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争议金额大小选择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第九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2. 本协议涉及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