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供应物流的业务管理制度 供应物流合同管理实施细则1公司进行营销活动,应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的形式必须是正式的书面合同,公司所有供应/销售物流合同的订立都必须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2. 在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针对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3. 供应物流合同包括工矿产品供应/销售物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4. 合同由供应物流部负责拟定,供应物流部统计员负责归口管理。5. 合同样本为本分公司制订的标准样本,如需变动或修改需报业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6. 合同内容必须明确:客户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签订地点、物资品类名称、价格及结算方式
2、、履约期限、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及有效期限、客户的开户行、帐号及邮政编码和其他约定事项等。7. 合同评审记录由该项目业务人员填写,供应物流部经理经评审后报总经理审批,合同评审内容为:7.1客户信誉度;7.2合同是否符合分公司标准合同要求。7.3对客户的承诺适宜。7.4客户物资品类是否符合分公司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定。8. 只有分公司总经理才有权签订供应/销售物流合同;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应有两人及以上的人员同时参加。根据合同标的额,按公司制定的的权限签订合同。9. 审批后的合同评审纪录由供应物流部存放,待合同履行完毕后当年年底由供应物流部统计员归档。10. 合同经总经理审批后由有关人员签字后加
3、盖合同专用章,合同有两页以上时还应该加盖骑缝章。11. 合同的管理11.1合同签订后应予以编号,正本由供应物流部统计员归档存放。11.2合同副本复印件一份。建立客户档案,定期收集客户对公司服务的意见,以及收集比较市场价格动态及时上报部门领导及分公司领导。供应物流台帐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1为了规范部门经济业务,保持业务条理性,提高部门业务效率,加强部门台帐管理。根据公司供应物流业务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具体实践,特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所称台帐是指本部门进行业务往来牵涉到的各项须以文字形式记录的台帐(流水账),以提高工作效率及对问题的可追溯性为目的的各种财务、实物台帐
4、等。3 本办法中本部门是指供应物流部,供应物流部为本办法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台帐的管理4 记录台帐人员是本部门所有成员,业务人员有责任及时记录与自己相关业务的台帐。5 台帐管理人员由部门经理或由其委任;台帐管理员主要职责有:5.1敦促其他人员按时登帐;5.2每月的检查日集中人员进行检查;5.3负责组织人员每月与仓管部、财务部核对帐目。6 部门人员发现帐目错误,需立即向台帐管理员报告,告知登帐当事人,由登帐人核实后改正。7 每月设立一日(25-31)为台帐核查日,部门所有成员对自己所记录的台帐进行检查。以每月25日为准,月终结帐,检查完毕后用红线表示。8 到年末时,台帐必须编制成册,归档管理,以
5、备查阅。9 与台帐记录有关的票据原件或其复印件同时应归档管理,在一定时限内保存,如: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第三章 台帐的分类10 此办法中台帐根据实际分为财务台帐、实物台帐两大类11 财务台帐分为采购财务帐目和销售财务帐目;实物台帐分为采购实物帐目和销售实物帐目。 第四章 台帐的记录12记录台帐用笔有签字笔或碳素钢笔、铅笔; 其中实物台帐对进项未开票和销项未开票记录时,要用铅笔;待来票才能用签字笔或碳素钢笔正式记录。13. 财务台帐的记录中采购台帐以供货公司名称单独列名,注明“采购”或“销售”;销售台帐以销售公司名称单独列名,注明“销售”。14 .财务台帐的记录:根据采购或销售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进行
6、记录,记录必须注明发票号码、品名、材质、规格、单价、数量、总金额(记录形式按公司会计格式记录)。15. 实物台帐的记录:根据采购或销售实际物品进行记录。16. 实物台帐以仓储明细帐表格记录,根据物资品名、规格、材质在表中列名,注明计量单位;记录时注明采购公司并注明资源厂;如是火车运输要记录车皮号;销售同在此表中记录,要注明销售单位,数量已实际成交量为准,日期以实际成交日为准。 进项未开票先以铅笔记录,待开票后用签字笔或碳素钢笔正式记录; 销项未开票以铅笔记录,待开票后用签字笔或碳素钢笔正式记录; 采购为收入,销售为发出,在结存数量中加入或减去。17. 如果产生误差或者磅差,须在各备注栏中用注明
7、;第五章 台帐的更改和更替 18. 如业务人员发现自己所记录台帐错误时,用红笔将错误处用双实线画掉,旁边必须有修改人员私章签章(部门人员每人必须配备私章)。19. 如有业务人员发现别人所记录台帐错误时,有责任告知该人;由记录本人复核,更改,加盖私章。20. 如当页更改幅度较大时,要重新更换帐页。21. 每年年初头五个工作日内,要对财务台帐和实物台帐进行扎帐,前年末的数字作为新年的起始数字,单位、品名、等其他照抄。22. 扎帐的所有帐页必须按原样装订成册,存档保存,至少五年。23. 若有部门人员因故离开本部门,要求其在正式离开前将自己负责的台帐整理好,和交接者将财务台帐、实物台帐与仓管部有关人员
8、逐一核对,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认。24. 设立专门交接清单,在本部门人员之间或跨部门人员之间票据交接时,在交接清单上相互签认。25. 若一年中帐本用完必须更替,更换帐本,每个帐本标号,每页帐页都需标明页码。26. 部门每个成员都有责任对刚产生的业务及时登帐;27. 保证实物台帐一月须与配送中心和对一次;财物台帐一月须与财务部核对一次。第六章 附则28. 本办法由公司供应物流部负责解释。 附件:1、销售财务台帐样式复印件 2、采购财务台帐样式复印件 3、仓储明细表标准格式 4、交接样单标准格式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9、(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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