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顾问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件号码:住所: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号码:住所: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拥有进行建筑工程的需求和项目,需要专业的建筑工程顾问提供相关咨询和建议;2. 乙方具备提供建筑工程顾问服务的资质和能力;经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就建筑工程相关事宜提供咨询、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1.2 乙方将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甲方提供建筑工程顾问服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案;1.3 乙方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保证服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第二条 服务期限2.1 本协议的服务
2、期限为从签订之日起持续 至。2.2 服务期限届满,如甲方需要继续接受乙方的顾问服务,双方可协商延长或签订新协议。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就其提供的建筑工程顾问服务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见附件建筑工程顾问费用清单。3.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3.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并有权向甲方收取延迟支付费用。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得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4.2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信息披露或泄露,双方不承担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6.2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服务期限届满。7.2 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约定;本协议一经签字盖章,即代表双方同意所有协议内容,并不可变更或解除。甲方: 日期: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