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甲方(出让方):_(具备法定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名称)乙方(受让方):_(具备法定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名称)鉴于甲方是合法取得并享有_(具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类型和用途,例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的所有权,并且乙方有意获取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内容1.1 甲方将_(具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位置、面积和相关信息)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使用权期限为_(具体使用年限,例如50年),自_(具体起始日期)起生效。1.2 乙方在使用期限内,有权充分利用该建设用地,包括但不限于进行_(详细使用范围和用途,例如建设房屋、商业开发等)。1.3 乙方在使用期限届满
2、前,可以向甲方申请续期,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续期手续。第二条 使用权出让费和支付条件2.1 乙方为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向甲方支付_(具体金额)作为使用权出让费,支付方式为_(详细支付方式)。2.2 乙方应在双方签署本协议后_(具体期限)内,将使用权出让费全额支付给甲方。2.3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使用权出让费,则视为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3.1 甲方保证其所出让的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所有权是合法有效的,且不存在任何债权或抵押等限制。3.2 乙方在使用该建设用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3.3 乙方在使用该建设用地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规
3、定进行合理利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转让或让与他人。3.4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相关费用,并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_(具体仲裁机构或法院名称)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4.2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5.1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解除。5.2 终止本协议应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第六条 附则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保留各方的合法权益。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