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住宿预订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自愿达成,旨在明确酒店住宿预订的相关事宜并确保各方权益的合法保护。本协议的内容应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行为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一条 相关定义1.1 预订方:指欲预订酒店住宿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1.2 酒店方:指提供住宿服务的具有合法资质的酒店经营者。1.3 入住人:指实际入住并享受服务的自然人。1.4 住宿服务:指酒店提供的客房、设施及相关服务。第二条 预订方式2.1 预订方可通过线上预订平台、电话预订等方式预订酒店住宿服务。2.2 预订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或公司信息,并保证提供的预订信息有效。第三条 预订确认3.1 酒店方在接到预订方的
2、预订申请后,将及时进行确认。3.2 如因酒店客房紧张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预订方的要求,酒店方应及时告知预订方并提供合理解决方案。第四条 退订及变更4.1 预订方如需取消或变更原有订单,应提前告知酒店方。4.2 预订方取消或变更订单的具体时间和退款政策应遵守酒店方的规定。第五条 付款方式与结算5.1 酒店住宿费用的支付方式应符合预订方与酒店方达成的一致约定。5.2 如当天未办理入住手续,酒店方有权保留预订方支付的房费,预订方无权要求退还。第六条 入住及住宿规定6.1 预订方在入住时应进行登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6.2 入住人应严格遵守酒店方的住宿规定,保持住宿期间的公共秩序和安全。6.3 预
3、订方及入住人应对因违反住宿规定而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 不可抗力7.1 如因正常情况外的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对方的损失。7.2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酒店住宿服务中断,可协商解决退款、补偿等方式,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第八条 争议解决8.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8.2 若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各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第九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9.1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9.2 协议的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条件,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条 其他10.1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补充协议或其他方式进行约定。10.2 本协议不包含任何政治敏感内容,各方不得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涉及政治言论或行为。本协议可由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并具有同等效力。预订方(签字/盖章):_酒店方(签字/盖章):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