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邮政快递合作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乙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个人:(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鉴于甲方和乙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通过本协议书建立合作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范围1.1 甲方作为邮政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快递业务和相关配套服务。1.2 乙方作为合作伙伴,负责接收、运输和派送甲方委托的快件,并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第二条:权利与义务2.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1 提供准确、完整的发件人和收件人信息,确保快件寄送的准确性。2.1.2 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快件,并
2、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合理期望。2.1.3 解决与快件有关的争议和投诉,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合理解决方案。2.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2.2.1 按照甲方的要求接收、运输和派送快件,并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性。2.2.2 协助甲方解决快件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供合作意见和建议。2.2.3 保护客户隐私和商业机密,确保快件信息的保密性。第三条:费用与结算3.1 快件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快递服务价格条款等相关约定协商确定,并在合作过程中进行及时结算。3.2 结算方式可以选择现金、电子支付或其他协商一致的形式。第四条:服务质量与违约责任4.1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遵守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快递服
3、务符合客户需求和国家规定。4.2 若一方违约或未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五条:知识产权5.1 快递服务中涉及的名称、商标、标识等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5.2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擅自使用或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保密义务6.1 甲方和乙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等应保持严格的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6.2 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解除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约定合作期限为_年。7.2 若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规定,并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则对方有权解除合作关系。第八条: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8.2 如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