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设计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箱:乙方(受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址:联系电话/邮箱: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并希望委托乙方进行该工程的设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具体的建筑工程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a) 提供建筑设计方案;b) 编制施工图纸;c) 撰写技术规范及相关报告;d) 协助办理有关审批手续。1.2 委托内容详见附件一建筑工程设计任务书。第二条 委托期限2.1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持续至工程设计任务完成并
2、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终止。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商定。2.2 如委托期限有变动,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办理变更手续。第三条 协议的权利与义务3.1 乙方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要求,独立、专业、高质量地完成委托的建筑工程设计任务。3.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图纸、规范以及技术报告等,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3.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设计费用,并按时提供与设计有关的资料、文件、要求等。3.4 双方应保守委托对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并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1 甲方应按照附件二设计费用表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4.2 设计费用支付方
3、式双方商定,一般约定为按阶段支付或按任务完成支付。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设计任务、提交设计文件或违反协议其他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设计费用、提供相关资料或违反协议其他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6.1 如双方达成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6.2 本协议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时,可解除本协议,具体解除方式双方协商确定。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7.2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八条 附则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8.3 本协议自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