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保护协议书甲方:(姓名/公司名称/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住所地/注册地:乙方:(姓名/公司名称/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住所地/注册地:鉴于:1. 甲方拥有并掌握一定的知识、技术、经验、商业机密等(以下简称“知识”);2. 乙方希望获得甲方的上述知识并保证将严格遵守本协议。基于相互尊重和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保密义务1.1 甲方应对其拥有的、依法可以被保护的知识严加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传授。1.2 乙方承诺妥善保管并保密甲方提供的知识,不得对外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向其他人、组织或机构展示、讨论、出版、复制、传播或以其他方式利
2、用。1.3 甲方和乙方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形下接触、了解或获取到的知识,均应按照保密义务的要求,加以保密处理。第二条 使用限制2.1 乙方承诺仅在达成协议目的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知识,不得将其用于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权益的活动。2.2 甲方对于乙方在使用知识时的行为,具有合理监督和审核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使用和保密情况的报告。2.3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知识用于制作、开发或参与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侵权产品的生产、传播或销售。第三条 知识权属3.1 甲方对于其拥有的知识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保留所有权益。3.2 乙方了解并承认,本协议
3、不授予其任何对于甲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控制权。3.3 乙方不得擅自篡改、复制、模仿、传授等,损害甲方的知识产权或商业利益。第四条 违约责任4.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4.2 如一方发现对方存在侵犯知识保护的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并要求其立即纠正,如对方不予理会或存在恶意,对方应承担进一步法律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5.2 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事实结束后继续适用。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6.4 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甲方(签名): 日期: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