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独家经销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甲方(供应商):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经销商):姓名/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特定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权利,并希望扩大销售网络;乙方具备销售能力和渠道,希望成为甲方的非独家经销商;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范围1.1 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合作,将甲方的产品引入乙方的销售渠道,推广销售产品。1.2 本协议不排除甲方与其他经销商、合作伙伴之间或将来可能建立的其他协议关系。第二条 协议内容2.1 乙方作为甲方的非独家经销商,有权在合法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的产品,并享有以
2、下权益:(1)以合理的价格向终端用户销售产品;(2)使用甲方提供的销售支持和市场推广材料;(3)享受甲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4)依法使用甲方商标、宣传资料等。2.2 乙方在销售产品上不得进行以下行为:(1)采取欺诈、虚假宣传的方式;(2)盗用、复制、篡改甲方的商标、宣传资料等;(3)滥用甲方商誉,损害甲方形象;(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第三条 销售责任与义务3.1 乙方应以诚实守信的原则,积极推广和销售产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2 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价格政策,并按合理的价格向终端用户销售产品。3.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销售数据报告,如销售额、市场反馈等,
3、以便甲方进行市场调控和产品改进。第四条 供货与支付4.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供货周期和数量,向乙方供应产品。4.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及时支付产品的采购款项。第五条 保密责任5.1 双方应对协议项下的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严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5.2 本条款的保密责任不适用于法律要求或经双方共同同意披露的情况。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本协议有效期为_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协议到期前提前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6.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本协议因履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供应商): 乙方(经销商):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