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爆物品销售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甲方:(以下简称“销售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购买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背景1. 销售方从事民爆物品销售业务,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合法经营权;2. 购买方希望购买销售方提供的民爆物品。协议条款第一条 销售物品1. 销售方同意向购买方销售如下民爆物品(以下简称“物品”): (列明具体物品名称、型号、数量等)第二条 价格和付款方式1. 物品的价格为 _(人民币大写);2. 购买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_ 天内以 _ 方式支付款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第三条 交货方式1. 物品的交货方式为 _;2.
2、 交货地点为 _。第四条 质量保证与验收1. 销售方保证所销售的物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2. 购买方应在收到物品后 _ 天内进行验收,如发现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销售方,并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解决。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2. 在任何情况下,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_%。第六条 争议解决1.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 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 合同解除1. 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第八条 附件1.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有效确认。第十条 协议生效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