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整理使用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业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地址:乙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土地整理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目的1.1 业主是土地的合法权利人,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1.2 承包方有意利用业主所有的土地进行整理使用。第二条 土地整理使用的范围和期限2.1 土地整理使用范围:(详细描述土地范围)2.2 土地整理使用期限:(确定土地使用起止时间)第三条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3.1 承包方有权在甲方土地上进行土地整理和开发。3.2 承包方应保证土地整理使用过程中不违反政
2、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3.3 承包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业主的土地权益,不得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土地。3.4 承包方应负责土地的日常维护和保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地的破坏、污染和灾害。第四条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4.1 业主有权随时监督承包方履行协议内容。4.2 业主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确保承包方顺利进行土地整理使用工作。4.3 业主应按约定的时间收取约定的使用费用。第五条 使用费用5.1 使用费用:(确定具体的使用费用和支付方式)5.2 使用费用的支付时间:(确定具体的支付时间)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协议一方违反协议的任何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 被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7.2 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第八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约定的土地整理使用期限届满。8.2 协议期满前,双方若同意继续合作,则可商议签订新的协议。8.3 本协议无效的,具体以法律规定为准。(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