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协议书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签署日期:年 月 日本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签署:甲方:(以下简称“投资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被投资方”)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项目概述1.1 被投资方拟开展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概述: (简要描述被投资方项目的性质、规模、发展目标等)1.2 投资方对被投资方项目的投资金额: (明确投资方向被投资方投资的资金金额)1.3 投资方对被投资方项目的投资形式及期限: (明确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投资方式,例如股权投资
2、、债权投资等,并说明投资期限)第二条 权益及义务2.1 投资方权益: (详细描述投资方在被投资方项目中所享有的权益)2.2 被投资方义务: (详细描述被投资方在项目中所需要承担的义务)第三条 投资款项支付及使用3.1 投资款项支付: (明确投资方向被投资方支付投资款项的方式、时间和条件)3.2 投资款项使用: (明确被投资方对投资款项的使用范围)第四条 利益分配4.1 利益分配方式: (详细描述双方在项目中各自享有的利益分配比例及分配方式)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保密义务: (明确双方在项目中所需要遵守的保密义务)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争议解决方式: (明确双方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解决、仲裁等)第七条 协议变更7.1 协议变更: (明确对协议变更的方式、条件、程序等)第八条 协议终止8.1 协议终止条件: (明确协议终止的条件,如双方达成一致、未能履行义务等)第九条 附则9.1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协议终止或解除为止。9.2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 本协议书的签署、生效、解释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投资方(甲方):(签名) (日期)被投资方(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