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剧作合作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行为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行为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意愿达成以下合作事项,特制定本《剧作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 甲乙双方同意以合作创作剧作为目的,共同参与以下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及分工,例如:剧本创作、角色设定、剧情设计等)
第二条 权益分配
1. 甲方与乙方对合作创作的所有权益享有共同的权利,并共同承担相关义务;
2. 甲乙双方权益分配比例为(具体比例);
3.
2、 权益分配以实际贡献为基础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创作程度、努力程度等因素。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
2. 若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仍有合作需求,则可协商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
2. 任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协议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 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相关争议给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
第六条 法律适用
1.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附件与补充协议(如有)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