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总包协议建筑总包协议书本协议书由以下各方(以下称为“双方”)共同订立,旨在规范建筑总包项目的执行和合作关系。双方应确保协议书中的内容符合以下要求:1. 行为能力:双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各方保证其代表的机构、企业或个人有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2. 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必须诚实、真实地表示其意图,并确保协议中所提供的信息、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3. 法律规定:双方应确保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相关法律、劳动法律、环境保护法律等。4. 公序良俗:协议书中的内容必须符合公序良俗原则,不得含有任何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准则的内容。5.
2、 项目执行:协议书应详细规定项目的执行过程、工作内容、工期、质量要求、费用结算等相关事项,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6. 争议解决:如双方之间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7. 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对于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取得的双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承诺在协议终止后仍需继续履行保密义务。8. 附则: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本协议不得转让、许可或出售。本协议的修改、补充或解除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9. 适用法律与管辖:本协议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同意,在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中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自双方全体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全称):_法定代表人(签字):_日期:_乙方(全称):_法定代表人(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