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寄售协议书甲方(委托人):_乙方(寄售人):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基础上,就委托寄售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物品1.1 甲方按约定价格向乙方提供以下委托物品:物品名称:_物品数量:_物品描述:_第二条 委托寄售2.1 甲方授权乙方代表其进行寄售交易,并以甲方的名义与购买方进行交涉,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2.2 乙方应按照市场价格、乙方经营的物品类别和品质,为委托物品确定合适的寄售价格。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寄售价格,并及时通知甲方。2.3 寄售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个月,过期未售出的委托物品,甲方可以提出延长寄售期限或撤回委
2、托。2.4 乙方应妥善保管委托物品,保证不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如委托物品发生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三条 售卖款项及结算3.1 委托物品售卖成功后,乙方应及时将售卖款项全部支付给甲方。乙方不得扣留或挪用任何款项。3.2 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售卖款项支付给甲方前,可以从中扣除约定的合理手续费用。3.3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售卖款项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扣除应纳税款项,并按规定报税。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本协议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4.2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其他约定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约定。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委托人):_签字:_日期:_乙方(寄售人):_签字: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