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车票卖票员协议书协议书甲方:(个人或单位名称)乙方:(个人或单位名称)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作为火车票卖票员从事相应的工作;鉴于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愿意雇佣甲方为火车票卖票员;双方本着真实的意思表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遵循公序良俗,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相关职责和权利1.1 甲方作为火车票卖票员,应按照乙方要求,全面负责火车票的销售工作。1.2 甲方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知识,确保向购票顾客提供准确、高效的服务,并解答其相关问题。1.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以提升其销售能力和业务水平。1.4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
2、、工具、培训和福利。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报酬2.1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并确保履行相关工作职责。2.2 甲方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应按照与乙方的约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底薪、提成、绩效奖金等。2.3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工资和奖金,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和社会保险。第三条 保密责任3.1 甲方应对工作中获得的有关乙方业务和顾客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3.2 甲方不得将乙方业务和顾客信息泄露给他人或用于其他非法目的,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谋取私利。3.3 对于违反保密责任的行为,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四条 争议解决4.1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
3、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4.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届满后可协商续签。5.2 任何一方有权提前_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提前解约方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5.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履行完毕尚未履行的义务,归还对方所交付的资料和财物,并解决其他相关事宜。第六条 其他事项6.1 本协议正本一式_份,甲方和乙方各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方可生效。6.3 本协议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签字)日期:_年_月_日乙方:(签字)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