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阳市中小学生师德师风考核方案(试行)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考核方案。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3、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学生、家长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具体内容和评分细则见附件 1。三、考核方法、步骤 1、建立组织。学
2、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校长或主管师德师风建设的副校长(或书记)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办公室主任、德育主任、教导主任、团委书记以及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职工担任考核小组成员。2、组织考核。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一次,每年 12 月中旬和 6 月中旬进行,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在编教师。考核实行百分制,学生和家长评议占 30%,教师互评占 20%,考核小组考核占 50%。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分个人自查和报告、学生或家长评议、考核小组考核三部分。个人自查和报告: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组织
3、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和报告,每位教师要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的情况。学生或家长评议: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行政和教辅人员,学生评议可改由教职工评议。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结合学生或家长评议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做出客观评价。3、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四、考核等级的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 90 分100 分为优秀,70 分89
4、分为合格,60 分69 分为基本合格,60(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奖励 24 分(但师德考核总分不得超过 100 分):1、与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等做坚决斗争且成绩突出者;2、获得师德标兵、爱岗敬业标兵、学习标兵等荣誉者;3、做学困生工作成绩突出者;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者;5、其它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管得分多少,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禁止性规定并未改正的;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4、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5、的;5、违反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6、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的;7、不遵守规章制度,影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8、有其他严重问题的。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将师德师风考核表(见附件 2)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用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度考核优秀者必须在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师德师风考核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6、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师德师风考核时间为每年 6 月中旬和 12 月中旬,不再另行通知。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正确、公正。尤其是确定考核等级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并于每年 6 月 30 日和元月 30 日前将整改措施上报市教育局局师训科。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上交学校存档。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可直接运用本方案的“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师德师风考核,也可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但不得与本方案相违背。市直学校修改后的考核方案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