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饰租赁协议协议书甲方:_(以下简称“出租方”)地址:_身份证号码:_乙方:_(以下简称“承租方”)地址:_身份证号码: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与承租方立下如下首饰租赁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严格遵守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规范双方在首饰租赁过程中的各项事项。第二条 首饰租赁物及数量1. 出租方同意向承租方出租以下首饰物(以下简称“租赁物”): (1)首饰物名称:_ (2)首饰物数量:_ (3)其他具体信息:_2. 租赁物应当保持完好并具备租赁条件,承租方接收时应当核验并确认租赁物的数量、品质、状态等。第三条 租赁期限1
2、. 租赁期限为_(具体填写起止日期)。2. 如需续租,承租方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出租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达成一致。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1. 租赁费用为人民币_元整(¥_)。2. 承租方应于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_日内将全部租赁费用支付给出租方。3. 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为_。第五条 使用和保养责任1.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并按照租赁物的使用说明正确佩戴及保养。2. 如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损坏、遗失等情况,承租方应当根据出租方提供的评估报告及相关凭证赔偿损失。3. 承租方不得私自更改、修复、转借、抵押、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租赁物。第六条 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当承担
3、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2.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可能的损失。第七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变更和解除1.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双方应经书面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2.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解除,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第九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3. 本协议正本以及副本各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签字:_ 签字:_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