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兑汇票协议书承兑汇票协议书甲方:(具体信息)乙方:(具体信息)鉴于双方有意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经友好协商,特草拟本承兑汇票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1. 本协议中所指的承兑汇票是指具有合法票据属性和金融价值的汇票或支票。2. 承兑人是指经甲方出票后,乙方作为出票人向承兑人(具体信息)提出承兑要求,并由承兑人签署字样“承兑”之协议人。第二条 承兑汇票的发行1. 甲方将向乙方出具承兑汇票,并经乙方签字确认。2. 甲方保证出具的承兑汇票签字为真实有效,不存在伪造、变造、篡改等行为。第三条 承兑要求1. 乙方应向承兑人提出正式承兑请求,并在要求中明
2、确承兑的票面金额、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等必要信息。2. 承兑人对于乙方的承兑要求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并有权对承兑金额、到期日期等进行调整。3. 乙方保证其向承兑人提出的承兑要求真实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第四条 承兑汇票的利率和归还1. 承兑汇票所涉及的利率、归还方式和期限等应根据具体协议另行约定,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归还承兑汇票。如未按期归还,逾期利息等应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的履行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承兑汇票归还完毕之日止。2. 协议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及时归还未清偿的承兑汇票。第六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涉及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解决。第七条 其他事项本协议不得违反公序良俗、逾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涉及任何政治内容。第八条 协议的效力本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在每页末尾签字确认,视为对协议内容的认可。第九条 附则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