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组织架构设计合作协议书本协议由以下各方就组织架构设计合作事宜自愿订立,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协议目的和背景1.1 目的:为了合理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各方共同协商拟定本协议。1.2 背景:根据各方在组织架构设计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双方愿意在相互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开展组织架构设计项目。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合作范围:双方共同参与公司组织架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规划、部门职责划分、工作流程优化等方面。2.2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完成组织架构设计工作并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止。2.3 工作进度:双方将共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并按计划进行
2、组织架构设计工作。2.4 保密义务: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第三条 权利义务3.1 合作义务:双方应真诚合作,充分交流信息,共同完成组织架构设计任务;应按时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3.2 完成标准:双方应根据职业操守和行业规范,履行高质量的组织架构设计任务,并按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3.3 专利权和著作权:双方合作所产生的任何具有知识产权的成果,均归属合作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应协商一致确定使用和转让的方式。第四条 费用支付4.1 费用合作:组织架构设计费用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4.2 支付方式:费用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署后的指定时间内支付。第五条 其他事项5.1 争议解决: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5.2 协议变更: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由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5.3 合同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阅读并确认各项内容无异议之后,双方代表单位或个人签署本协议。甲方(单位/个人):_乙方(单位/个人):_签字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