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是由有行为能力并真实意愿表示的(以下简称“甲方”)与行为人也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意愿表示的(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达成,为确保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特订立以下条款:第一条 合作内容1.1 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下以平等互利的方式合作,就商业项目、产品、服务等方面进行合作及开展相关商务活动。1.2 合作内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遵守相关商业伦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第二条 合作原则2.1 甲方与乙方应本着互信、互利、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共同推动合作项目的发展。2.2 甲方
2、与乙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合作,遵守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并做到及时、准确地履行各自职责。第三条 合作权益3.1 合作项目的权益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3.2 合作利益的分配应公平合理,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贡献、风险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第四条 合作保密4.1 甲方与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商业机密、专有技术等重要信息,双方应保持该信息的机密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4.2 双方应妥善保管合作过程中的资料、文件等信息,不得将其用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目的的方面。第五条 合作期限5.1 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持续至各合作项目完成或合作双方协商一致终止。5.2 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作,但需履行相应协议约定的解除义务。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甲方与乙方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七条 协议生效7.1 本协议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约束力。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修改。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_ 日期:_乙方(签字/盖章):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