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视剧拍摄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相关电视剧项目的制作权,乙方具备从事电视剧拍摄工作的专业能力,双方为达成合作共识,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协议目的
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电视剧的拍摄、后期制作等工作。
1.2 乙方同意按照双方商定的拍摄计划和剧本进行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
第二条 协议期限与地点
2.1 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电视剧全部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确认之日终止。
2.2 电视剧拍摄地点、后期制作地点等相关事
2、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1 向乙方提供有关电视剧制作所需的剧本、角色设定、拍摄场地等必要信息。
3.1.2 协助乙方完成电视剧的拍摄和制作工作,提供必要的协作支持。
3.1.3 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对应的酬劳。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 确保电视剧制作过程中的技术及内容质量,确保拍摄、后期制作等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完成。
3.2.2 保证电视剧拍摄期间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参与拍摄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2.3 不得擅自披露、散布或利用电视剧拍摄过程中所获得的机密信息。
第四条 费用支付
4.1 双方约定的电视剧制作费用及
3、支付方式详见附件《费用清单》。
4.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拍摄、后期制作等费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合作信息以及其他非公开资料,乙方应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2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至乙方获得甲方合法授权方可解除。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7.2 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八条 协议生效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