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中级工程师职称总结 市建筑施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有关标准、规范,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具确实践J经验。能独立解;入本专业技术问题:能对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进行理论论述,具有指导初级专业人员的能力,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能够在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创新开展工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市从事建筑施工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混凝土等专业技术人员(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不受身份限制,均叫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 申报条
2、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认真履行聘约,胜任本职工作,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期内至少有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凡任期由有一个年度考核为基本职称(基本合格)或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者,经考核合格(称职),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职称外语要求 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评审时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外语能力,须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符合评审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 (一)获博士毕业(学位); (二)任现职期间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六条 职称计算机要求 1957年(不含)以前出生的,
4、经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 ()获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二)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七条 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宁政办发20032 0号)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公共课、专业课的学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继续教育证书通过市区县的审核验证。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一定的研究。
5、 (二)熟悉相关的技术法规和专业技能。 (三)了解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四)能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新技术应用及技术开发的设想。 第九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责任人(前三名)完成过市级科研项目一项或市行业科研项目两项: (六)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40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一项或20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两项,或150万元以上装饰工程三项; (七)参加过市级以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编写(前五名); (八)参加过两项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全过程; (九)参加
6、过两项以上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全过程。 第十条 业绩成果要求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市级科技进步(优秀设计、优秀工程)奖两项(含单项奖、个人奖); (二)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获部省级单项奖一项,或市级单项奖两项以上; (三)任现职内,因在专业、技术等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市级(行业)以上表彰一次以上(含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 (四)经有关部门或专家鉴定,在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及推广应用中有较大的创新,取得年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需甲方财务部门出具证明)并经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定; (五)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经专家鉴定被列为市级重点推广项目; (六)解决复
7、杂疑难技术问题,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七)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吸取、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八)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效益。 第十一条 论文论著要求 任观职期间,出版、发表、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二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二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
8、(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识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贡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二)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后大专学历不满4年,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具备破格条件两类中的一条。 凡破格申报者,必须符合第二章第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任现职以来至少有2次年度考核为优秀。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以个人证
9、书为准): (三)获得市级以上批准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者: (四)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或发明、引进、转化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并 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第十四条 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建筑施工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应提交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的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考核(面度答辨)、社会化评审、公示、批复等程序进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地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2号)文件,中共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中央
10、编办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文件的意见(云编办39号),关于“清理各业临时人员和超编人员,压缩各类由行政收费供养的人员数量,切实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的要求,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规范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一、用工范围及审批程序1年6月30日前经县委、政府批准使用的临时工限额,暂予保留,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清退。2编制员额空缺较多的单位,经人事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允许使用少量临时工,经费由单位自理。有省、市配套资金支持的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和交警协警,仍予保留。3.有独立办公场所的机关事
11、业单位确需使用临时工的,经人事部门审核,县政府批准,每单位允许使用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临时工1名,经费自理。4.严格控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临时性用工,如确需使用临时工的,经主管部门审查,人事部门审核,县政府审批,允许使用不超过本单位人员编制5%的临时性工人,经费自理。5.对允许使用临时工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必须于每年6月上旬、12月上旬,向人事部门提出临时工使用书面申请,填写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性用工计划申报表,并提供一式二份用工人员名单。经人事部门审核,县政府审批,与所使用临时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到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后,方可使用临时工。所使用的临时工,原则上从人事、劳动部门主办的人才
12、、劳务市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工,不得签订超过一年使用期限的劳动合同。二、临时工工资待遇及劳动保障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用人单位为所使用的临时工办理社会保险,保险费用由使用临时工的单位和临时工个人共同承担。临时工工资要按时发放,不得拖欠。三、临时工使用及管理1使用临时工的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工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要制订临时工管理办法,抓好临时工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对使用半年以上的临时工要制定培训计划。2. 使用临时工实行一年一清制度。需跨年度使用的,应于当年12月上旬重新办理审批手续。3.临时工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人事部门审批的使用期限。使用期未满但临时任务已完成的,
13、可提前中止劳动合同,对不胜任或有违法行为的应依法辞退。未经人事部门批准不得延长临时工使用期限。四、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1.政府办、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3.使用临时工必须坚持“促进工作、先批后用、严格控制”的原则。未经县政府审批,各单位擅自使用临时工或不按规定办理劳动保障手续的单位,由财政部门扣减其所支付的临时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数额等额的经费,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组织开展好“四实四创”主题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弘扬和实践“四实四创”精神,激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好学上进、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之风,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
14、面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何组织开展好“四实四创”主题实践活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紧抓实。一是要认真领会主题实践活动的内涵。察实情,即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盲点问题,深入实际,深入一线,广泛调研,提出科学、管用、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为谋划工作出新思路,为科学决策当好参谋。讲实话,即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说实话,对调查了解的情况如实、全面、准确的予以反映,做到评价工作不夸大其辞、总结成绩不揽功诿过、反映问题不避重就轻,真正做到敢于直面矛盾、解决问题,敢于建言献策、推动工作。办实事,即要强化服务意识和抓落实的意识,继续深入农村、企业开展“下基层、送温暖”活动。求
15、实效,即要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绩效评估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思路创新,即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研究新情况,剖析新问题,把握新规律,勇于冲破传统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不拘一格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制度创新,即要本着科学规划、系统构建和规范简便、易于操作的原则,紧紧围绕反腐倡廉工作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运行和腐败现象易发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和靠制度管人。机制创新,即要坚持与时俱进,围绕构建惩防体系,不断推进机制创新,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载体创新,即要把载体创新贯穿于反腐倡廉
16、工作全过程,结合“创业服务年”、党风廉政教育月和“建勤廉、促赶超发展”主题教育等活动,不断丰富载体、创新形式,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贴进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成为干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形成干部群众高度关注、高度认同、互动参与的舆论强势。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互联网等阵地和载体,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要搞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过程中的跟进宣传和动态宣传,真正把教育活动、宣传造势、环境熏陶融为一体,努力宣扬健康文明、奋发昂扬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17、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领导作用和表率作用。在活动中,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必须当“战斗员”,不能当“观察员”;都必须当“运动员”,不能当“裁判员”;更不能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领导干部必须在推动“四实四创”主题实践活动中走在前、当先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提升素质,争做勤奋好学的表率;要强化责任,争做履职尽责的表率;要改进作风,争做干事创业的表率;要与时俱进,争做改革创新的表率。四是要积极创新主题实践活动学习方法。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采取网络学习法;要充分利用会议室数字化电视,采取电教学习法;要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等活动,采取板报宣传法;要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参与,采取论坛讲座法;要
18、鼓励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轮流讲党课,采取轮流讲课法;要在机关网站或报刊杂志上刊登“四实四创”问答题,采取问答测试法;要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采取专题调研法;要结合当前形势、结合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采取联系实际法;要认真开展座谈讨论,围绕“四实四创”内容,开展比思想、比学习、比工作、比创新、比团结、比自律等“六比”活动,提高认识,查找差距,发现问题。五是要认真围绕“四实四创”查摆问题。一是找准不适应“四实四创”的思想观念,二是找准不适应“四实四创”的制度障碍,三是找准“四实四创”最有利的特色优势,四是找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要自觉克服学习风气不够浓、执行纪律不够实、工作激情不够高、创新
19、意识不够强、责任意识不够好等弱点,通过积极查摆问题,真正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的目标要求。六是要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指导和督查。要注重质量,强化督查,建立领导干部、领导小组成员、督促检查组“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确保主题活动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抽调党性强、作风正的同志组成督促检查组。督促检查组成员要认真负责,严守纪律,迅速进入角色。要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七是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要深刻认识开展“四实四创”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迅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做到认识、组织、措施、工作“四到位”,机构、人员、活动“三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本地本单位的主题活动全面负责,纪委(纪检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切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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