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话营销合作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签订,经过友好协商,就电话营销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范围和目的1.1 合作双方确认本协议适用于与电话营销相关的各项商务活动。1.2 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在电话营销合作中的义务和权利。二、合作方式和内容2.1 合作双方将共同进行电话营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介绍、市场调研、销售推广等。2.2 合作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配合,确保电话营销活动的顺利进行。三、权利和义务3.1 行为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3.2 合作双方应确保电话营销活动的合法性,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3 合作双方应遵守商业道德
2、及公序良俗,不得从事诋毁他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四、保密条款4.1 合作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取得的商业信息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私自泄露或非法使用。4.2 本协议签署后,合作双方可就信息共享及保密事宜签署补充协议。如未签署补充协议,视为双方无约定。五、争议解决5.1 合作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事项6.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以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6.2 本协议一式双份,合作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7.2 任何一方如需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八、附则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合作双方另行约定补充协议。8.2 本协议正文部分以中文为准。合作双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并对其中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了充分的共识。本协议的签署代表双方共同意愿,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电话营销公司): 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合作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