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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宿舍管理条例.doc

1、喀什卫生学校宿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公共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的基本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窗口。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通知的要求,围绕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四有”人才的中心任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文明水平,维护宿舍正常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优良校风建设,营造安全、舒适、文明、高雅、和谐的“学生之家”,维护安全稳定,构造和谐校园,把优质服务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使宿舍管理制

2、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喀什卫生学校学生宿舍内所有在住学生,含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接受成人高等教育的专科生、本科生,接受进修、培训的学员。每位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及宿舍管理条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精神面貌。第三条 学生住宿费用由财务室负责收缴,接受审计部门监督。此经费应用于学生宿舍日常费用开支、宿舍维修改造、设施设备更新和住宿条件改善。学校按照“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宗旨不断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第四条 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

3、学校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学校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学政科、总务科、保卫科、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团委、德育办公室、宿舍管理中心的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担任委员。宿舍管理委员会制定喀什卫生学校宿舍管理条例,批准宿舍管理中心提议的有关规章制度。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规划,研究宿舍建设对学生成才和学校发展的影响,解决宿舍公寓化管理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对宿舍管理中心工作的支持,对宿舍管理中心的工作进行考核。各科室要在宿舍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党团进宿舍”活动和宿舍内的思想教育活动,开展“文明宿舍”创

4、建工作,对宿舍的安全稳定、生活秩序、设施维修等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目标。第五条 宿舍管理中心是学生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要贯彻执行喀什卫生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工作规章制度,教育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配合各部门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和宿舍文化建设,对管理员、值班员、卫生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负责学生宿舍的调配和服务,着重加强对宿舍内务、卫生、纪律、安全的督促检查,查处和通报违纪事件,以便相关单位应采取措施,及时解决落实。宿舍管理中心要吸收学生代表参与管理,在各楼层成立“学生自律小组”,对参与宿舍管理的学

5、生进行指导。 第六条 宿舍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围绕“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综合素质,提高生活质量。楼层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喀什卫生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全面负责相关楼层、宿舍的安全保卫、日常行为、生活秩序、组织纪律、清洁卫生、公共财产、水电管理、维修服务等工作的检查、管理、评比及考核。入住学生应给予支持与配合。楼层管理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有权在不通知住宿学生的情况下检查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等情况;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学生提出批评教育,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有权建议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6、楼层管理员要与班主任保持经常性联系,设立“联系单”,确保班主任对学生寄宿生活的全面了解;要与各宿舍设联系册,便于沟通;要依靠“学生自律小组”实行全面管理,开展各类活动。每幢学生楼由专门的管理员负责,宿管中心在各公寓楼常设值班室和报修点,聘请专职值班员。根据服务工作量配值班员、保洁员。第七条 自律委员会是由学生会派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活动组织、督促检查、协调沟通、生活服务和调研反馈工作,监督评价楼层管理员的工作,对宿舍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学生会可派出主席、副主席到各公寓楼担任楼长,在各楼层成立“学生自律小组”,由宿舍长组成。宿舍较多的楼层可分成多

7、个小组。学生自律小组的工作职责有:(1)卫生检查工作,督促同学搞好宿舍内务卫生。(2)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同学按时上课,及时归宿,按时作息。(3)出好每天检查通报专栏,将每天检查评比成绩及时反馈。(4)完成宿舍管理中心或楼层管理员交给的临时性工作。第八条 宿舍是寄宿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宿舍长是文明宿舍建设的核心,由宿舍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宿舍长的职责在于组织实施宿舍文明公约,维持宿舍正常运转、团结文明、积极向上。(1)做好本舍同学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协调宿舍成员间的关系,组织本舍同学积极开展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2)提醒同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标准做好内务工作。(3)安排值日,对照文明宿舍标准

8、对值日工作进行检查,保持室内清洁;组织大扫除、公益劳动等的顺利进行。(4)管理公共设施、物品,处理日常报修赔偿。(5)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安全、纪律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和班主任汇报夜不归宿情况,及时上报不良现象、不正常动态、安全隐患,把问题消弭在萌芽状态。(6)积极参加文明舍评比活动,传达学校要求,配合楼层长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7)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第三章 住宿管理第九条 不住宿。为便于学校组织教学和日常管理,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在校内住宿。不住宿学生由学政科负责管理。(1)确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申请不住宿:其家庭有

9、固定住宅距离学校两公里以内;因残疾、疾病等原因不便住校与集体生活。(2)走读须在报名时或前一学年放假前提出申请。学生申请走读须向学政科提交走读申请书,说明不住宿的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家庭详细住址证明、残疾及疾病证明),经家长、学政科和宿舍管理中心签署同意意见方可走读,取消校内宿舍床位。(3)走读的学生必须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承诺走读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凡因走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4)走读的学生必须填写走读学生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走读的学生应当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学政科应当掌握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及时了解学生走读情况。(5)学

10、生办理走读手续后仍在校内住宿者,终止其走读资格。走读的学生如因某种原因想回学校住宿者,必须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回校住宿手续,按时回校内住宿。第十条 校外住宿。为便于学校组织教学和日常管理,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在校内住宿。校外住宿的学生由学政科负责管理。(1)未满18周岁的学生不得申请校外住宿。校外住宿须在报名时或前一学年放假前提出申请。(2)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者,须向学政科提交校外住宿申请书,说明需要校外住宿原因,经家长、学政科和宿舍管理中心签署同意意见方可在校外住宿,取消校内宿舍床位。(3)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加强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承诺在校外住宿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

11、制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凡因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4)校外住宿学生必须填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当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学政科应当掌握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及时了解学生校外住宿情况。(5)学生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后仍在校内住宿者,终止其校外住宿资格。校外住宿的学生如因某种原因想回学校住宿者,必须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回校住宿手续,并按时回校内住宿。第十一条 宿舍准备。宿舍分为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两部分。男生宿舍安排男性管理员,女生宿舍安排女性管理员。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申请住宿人数及床位供应情况协助总务科进行宿舍准备工作,要在学生报名时启动,在开

12、学报到前完成。宿舍基本条件: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楼层设有水房和公共卫生间;晚间熄灯后保持楼道和卫生间照明,遇到停电时有应急灯照明;房舍整旧如新,门窗、锁扣、玻璃、窗纱完好;供水、供暖、照明、用电设施完好;每间宿舍按照住宿8人配有橱柜、书架,每个铺位上配有床垫、卧具(各两套,统一编号,售给学生固定使用);每人配1把钥匙;按1/2的比例配桌椅;室内有晾衣绳索,室外有公共晾晒场。第十二条 床位调度。房间根据“男女分区居住,班级相对集中,朝向好坏搭配,照顾残疾同学”的原则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度分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照顾残疾或有病的学生住低层、住下床。凡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培训进修学员,均可凭入

13、学通知书、新生报到手续清单及有关证件向宿舍管理中心申请住宿。宿舍管理中心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提供的各班级人数和花名册开始安排房间和床位,充分照顾肢体残疾同学的特殊需求,在开学报到前完成,并将床位调度表和床位入住凭条传送给学政科。未经宿舍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第十三条 缴费。学校严格按喀什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由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住宿学生应先按规定时间注册和缴纳学费,然后缴纳住宿费、卧具代购费(新生缴纳)。住宿费按学年收取。逾期未交,按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滞纳金(以住宿费为基数)。第十四条 入住。凭住宿费发票、卧具代购费发票,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宿舍

14、管理中心收取一定数额的住宿押金,由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如宿舍设施设备没有损坏、丢失,押金在离校时一次退还。学生领取宿舍管理条例、住宿证和宿舍钥匙到指定的公寓楼、宿舍、床位住宿。宿舍管理中心应配合军训对新生进行宿舍生活的训练。内容包括宿舍管理条例学习和内务整理训练。学生宿舍必须在1天内选出宿舍长,安排好值日表,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第十五条 住宿学生享有正当的住宿权利、宿舍设施正常使用的权利、损坏后要求维修的权利和要求提供必要服务的权利。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文明住宿。不得擅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留宿异性。如宿舍需要调整时,不得以任

15、何借口阻挠所安排的其他人员入住。第十六条 建立住宿档案。学生入住时,须提交近期免冠2吋相片3张,填写住宿登记表,签订住宿协议及学生安全文明住宿承诺书。宿舍管理中心按所住楼号、室号、床号建立住宿学生档案,办理床卡、宿舍卡、住宿一览表,置于床头、宿舍、值班室,作为管理人员检查床位、会客管理、借用钥匙等的核对凭证。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楼层管理员与宿舍长核准无误后,签字存档备查。建立住宿档案工作在新生入住两周内完成。以后随着床位调整变更、退宿离校随时补充,在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后销毁。第十七条 调整与变更。为提高床位利用率,每个宿舍必须按照入住人数标准满员住宿,对未报到、休学、退学等原因而空出的

16、宿舍、床位由宿舍管理中心实行统一、动态管理,有权对未满额住宿的宿舍调进学生或合并宿舍。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予配合。因整体教学布局变化需要跨校区调整住宿的,在得到教务科、学政科的通知后,由宿舍管理中心作出整体调整。因宿舍维修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宿舍必须进行调整的,由宿舍管理中心作出整体安排。住宿学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所住宿舍一般不予变更。因个人学籍变动、延期毕业及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宿舍或床位的,须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签署同意意见,经宿舍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变更。住宿学生调整变更宿舍或床位时,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中心安排,在规定期限完成调整变更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原宿舍的家具、设施。宿舍管理

17、中心应及时对宿舍与个人住宿档案进行补充。 第十八条 退宿与离校。住宿学生应坚持住宿。每年六月下旬办理下一学年的退宿、校外住宿和走读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如要复宿,请在七月上旬持相关部门证明,与宿舍管理中心联系,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住宿。(1)家庭住址变化、休学、转学、退学、校际交流、参军、出国的学生,可申请退宿。学生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家长、学政科签署同意意见,宿舍管理中心方可办理退宿手续。毕业、培训进修结束的学生集中办理退宿手续。下列学生将被勒令退宿:身心原因极不适宜集体生活的;个人不良生活习惯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协调无法解决的;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

18、并屡教不改的;被学校开除的。被勒令退宿的,由宿舍管理中心发出退宿通知单给学生本人和家长后执行。(2)学生应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离校,在接到退宿通知单一日内到学政科领取离校清单,开始办理退宿离校手续。(3)学生到财务室结清学费、书本费、住宿费。住宿日期自每学期开学报到日起至放假日止。住宿不满1/2学期按1/2学期计算,超过1/2学期的按整学期计算。被勒令退宿的不退还所余住宿费余额。(4)学生退宿与离校应提早整理好整理好个人行李物品,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宿舍,逾期作无主处理。因宿舍清扫、维修或宿舍另作它用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5)学生在离校期间要爱护宿舍公共物品及公共财产,检查宿舍内所有

19、设施,保证实施设备完好、房间清扫干净,墙面清洁。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中心进行维修或调换。混班住宿的学生离开宿舍应与室友达成协议并由宿舍长签字证明。毕业生离校由楼层管理员对宿舍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进行验收。若宿舍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无丢失、损坏,地面、墙面清洁,无污物、污迹,由各楼楼层管理员在离校清单上签字,将钥匙全部收回。如丢失、损坏、私自调换公共财物,启动住宿押金照价赔偿,数额不够用现金赔偿。责任不清由全宿舍学生共同赔偿。宿舍脏乱没有清扫,宿舍管理中心安排他人清扫,费用由全宿舍学生共同支付。拒不赔偿、清扫、付费的,管理员可拒绝签字。(6)学生持离校清单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押金退还手续,由宿

20、舍管理中心在离校清单上盖章。逾期未办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学生办完其他手续后持离校清单到学政科结清离校手续,领取实习派遣证、培训证、进修证、毕业证。手续不齐不予办理。非集中办理时间,按上述程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争取尽量方便同学。(7)毕业留校人员、毕业缓派人员、等待补考的毕业生、准备在本校继续攻读专科(本科)的毕业生及其他原因不能按时离校者,须经宿舍管理中心同意,应对本室的物品及卫生负责。并限定住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月)。(8)学生应当退宿而未退出,应当办理退宿手续而未办理,宿舍管理中心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处置,所引起的损失由学生自负。第四章 作息、请假及会客管理第十九条 冬季工作日作息时间。

21、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熄灯制度,铃声及熄灯由专职值班员完成。发出铃声10分钟后关闭公寓楼门。8:00 开灯,起床。8:008:30 洗漱,整理内务,清理卫生。8:308:45 早操。 8:459:20 早餐。9:20 发出铃声,学生参加升旗仪式或上早自习。10:0014:00 上午上课时间。14:0015:50 午餐,午休。15:50 发出铃声,学生离开宿舍。16:0018:00 下午上课时间。18:0020:20 课外活动,晚餐。20:20 发出铃声,学生离开宿舍。20:3022:30 晚自习时间。22:3023:20 洗漱整理。23:20 发出铃声,学生准备就寝。23:30 关灯。学生就寝。22

22、:301:00 有特殊需要的同学可以在自修教室自修。1:00 自修教室关灯。第二十条 冬季休息日作息时间。星期五不上晚自习;星期天须19:30以前报到,参加宿舍大扫除,20:30准时参加晚自习。星期五和周六晚的熄灯时间为24:00。24:00以后归宿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24:00至次日7:00关闭宿舍大门。夏季工作日在早晨及上午的作息时间要提前半小时,晚间作息时间要推后半小时。第二十一条 作息纪律。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入住学生必须遵守作息纪律,共同创造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1)早晨按时起床,整理床铺,迅速洗漱。(2)课间不得在宿舍逗留,生病时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由本人或宿

23、舍长在值班室管理员处登记。(3)必须在23:00之前回到宿舍,不许在外逗留。不许在其它宿舍吵闹,必须在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4)休息铃响后,按时就寝,保持安静,不妨碍他人休息。停止一切活动,不随便起动,不大声喧哗,不准看书、洗漱、打球、打牌、下棋、奏乐、玩游戏、购物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请假管理。外地寄宿生不得离校外宿。本地寄宿生在周末及节假日要求回家的,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并填写班级寄宿生周末、节假日离校汇总表交予值班室留存备查,否则以不假外宿论处。星期日须在规定的时间返校。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可电话请假。 非宿舍开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学生生病须凭医疗证明、病假条或班主

24、任批准,由本人或宿舍长在值班室登记,经确认后方可在宿舍休息,否则将按逃课进行强行驱离。寄宿生平时不能离校外宿。因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外宿的,须书面向班主任请假,经审核同意并将附件交予值班室留存后,方可离校。返校后在向班主任销假的同时,须到值班室及时销假。第二十三条 会客管理。非本宿舍住宿的人员通称为访客。为了不影响学生的生活和休息,宿舍会客时间为:冬季工作日,午间14:00-15:50,晚间18:00-20:20,周末10:00-22:30;夏季工作日午间13:30-15:50,晚间18:00-20:50,周末9:30-23: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访客。上课时间,访客只能在会客室等候,

25、紧急会客只能在会客室进行。值班员要坚持原则,对访客应认真验证。师生员工因执行公务需进入宿舍,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或佩戴工作标志,经宿管员同意。校内访客须凭本人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进入公寓楼。校外访客须到值班室交押会客证、有效证件(离开时取回),经查阅会客栏(住宿档案),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楼。 公寓楼设有会客室。学生请在大厅或会客室接待访客。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男宾如因搬运重物、探望病人及紧急、必要的协助等情况确需进入宿舍,须征得值班员同意方可进入,但须尽快离开。访客须遵守宿舍的规章制度,举止得体,不影响其他学生的正常生活,尊重与配合管理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宿舍安全。访客不得在宿舍内留宿。访客如携

26、带贵重或大件物品出入,应当主动到值班室说明,值班员亦有权进行查验,遇可疑情况应报告保卫科派员检查。如访客身份不明、强行闯入或其他异常情况,管理员应报告保卫科处理。第五章 内务、卫生管理第二十四条 生活习惯的养成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学生宿舍生活卫生状况关系学生的身心健康,反映学生的精神面貌。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是每位住宿学生的义务。学生应养成自觉整理内务的习惯,努力培养良好的行为规范。学生的个人卫生、个人床铺和个人物品的整洁由本人负责。个人卫生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健康的生活规律,早晚洗漱,积极锻炼身体,饭前便后勤洗手,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及时换洗衣服、鞋帽,用学校统一购置、配

27、发的卧具,床单、枕巾、被套等床上用品要定期换洗,经常晾晒,保持枕巾、床单、被罩、衣物和生活用具的整洁。衣橱内保持清洁,脏衣服及时清洗。不共用餐具、饮具、脸盆、毛巾等个人生活用品。认真搞好内务,按时、按要求值日,定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确保宿舍整齐、清洁。有病要及时医治,积极预防传染病。如有同学生病,宿舍长应报告管理员或班主任,以便及时治疗、安排休息,保持身体健康。学生应讲公德、讲文明,尊重值日生、卫生员的劳动,自觉养成文明行为,维护宿舍公共卫生。不存放、喷洒异味物品,不随地吐痰;生活垃圾进行袋装化,按指定地点投放,不将垃圾堆放在楼道及宿舍内,不向公共场所抛洒垃圾;保持盥洗室、卫生间清洁,大小便要

28、入池,便后放水冲洗,不向水池、便池倾倒剩饭剩菜,杂物,以免下水道阻塞;保持墙壁干净,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不在宿舍饲养宠物,不在楼道里摆放自行车和杂物。第二十五条 为保持宿舍整洁,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劳动习惯,防止疾病传播,特制定宿舍值日制度。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保持室内外整洁,开展 “文明宿舍” 创建活动。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调整。各宿舍将宿舍内务卫生标准和宿舍值日表贴于门后。宿舍成员要全力支持宿舍长和值日生的工作。(1)值日生负责宿舍内的公共卫生,每天打扫卫生两次以上,必须在每天8:40和20:30之前打扫完卫生。全天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干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阳台、

29、天花板、墙面无污点。(2)整理房间,将公共用品,热水瓶、卫生工具等定点摆放。(3)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及时扫除垃圾,倒入垃圾箱内。(4)督促本室同学整理个人卫生和物品。(5)卫生大扫除由宿舍长和值日生共同组织,全体成员参加。(6)做好熄灯、报修等宿舍管理工作。遇有灾害天气注意关窗。(7)做好当天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8)协助宿舍长做好好宿舍内的学习、生活秩序维持。(9)积极配合宿舍长组织宿舍的“文明宿舍”建设等活动。(10)完成本室规定的其它值日工作。第二十六条 宿舍布置规范化和卫生洁净化是为了保持宿舍的统一、有序、方便、整洁、美观、舒适。宿舍内务卫生应该做到三有(有宿舍长、有值日生、有值日

30、职责)、四齐(卧具整齐、床下物品整齐、日常用品整齐、家具书刊整齐)、五净(地面干净、墙壁干净、门窗干净、家具干净、灯具干净)。宿舍内务卫生标准具体如下。(1)整体:布局整齐,家具和用具定点摆放,室内布置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文明宿舍”建设主题鲜明,整体效果良好,有独特的宿舍文化。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共同营造出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床位橱柜不随便移位,保持整栋楼规范一致;不乱拉电线绳索铁丝,延长电线须经允许,室内照明完好,不使用蜡烛等明火,确保安全第一;衣服要求分类晾挂,宿舍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垃圾桶摆放位置恰当,保持清洁;室内空气流通,

31、无汗臭、烟味等异味,无异味物品,室内空气清新,杜绝蚊蝇孳生。(2)墙面:统一、健康、美观、高雅。墙壁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不影响室内光线,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张贴物用透明胶固定,不用浆糊、胶水、钉子。窗台上的花盆摆放位置合适,窗帘整洁,具有美感,窗台清洁无泥土,纱窗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墙面、天花板、灯架、灯管、玻璃、门窗、扶手、橱柜、暖气片、消防器材等干净整洁,无尘土、脏物、水迹、污渍、脚印、痰迹、蜘蛛网。(3)床面:可统一张挂或不挂蚊帐、床围。床帘要挂起。床单平整无褶皱。床上用品干净整齐,被子、枕头叠放符合军训要求,叠被并放置在靠门位置

32、,枕头置于被子上面。毛毯浴巾等折叠成长方形,平整地放在近窗位置。少量衣物叠放整齐,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无乱拉线(绳)现象。不得挂太多的饰物。床下物品须放置整齐。床下的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4)地面:室内地板及门前要清洁、干燥、明亮,无尘土、积水、黑垢、果皮、纸屑、痰迹、烟头、垃圾。地面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堆放衣物、鞋袜、酒瓶、垃圾及其它杂物。垃圾袋装化,塑料桶套上垃圾袋放于门内拐角处,果壳废纸放在垃圾桶里,垃圾及时清除无积存。卫生工具在规定地点摆放。(5)桌面及书架:干净整洁无污渍、无尘灰,杯子少量物品摆放整齐,不堆放大件物品,凳子要靠写字台;书架要求格调一致,布局合理,摆放整齐有

33、序,书本按高低从右至左依次摆放,文具用品学习生活用品定位摆放,有序整齐,收录机镜子、小摆设等有序摆放。书包、书籍、小装饰品、台灯按统一要求放置。(6)盥洗台及卫生间:墙壁、地面干净,空气新鲜,水龙头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洁具无油腻,便具无污渍、尿碱、无黄垢, 不堆放杂物,不乱倒饭菜杂物,无下水道堵塞现象。洗漱用具均放在脸盆内,水杯、热水瓶、水桶等生活用品统一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有序,毛巾一律对折挂在毛巾架或放在脸盆内。(7)橱柜:衣物、棉絮、书籍整齐放置。箱子可放于橱柜顶部。第二十七条 宿舍区室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由劳动班级完成,无劳动班级时由公寓楼的卫生员完成。公寓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

34、洁工作由宿舍管理中心聘请的卫生员负责。学生应当予以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走廊、楼梯、水房、公共卫生间等处的供水、照明及应急照明设施正常,无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窗户的护网完整。地面、墙面的要求与宿舍内部相同。第二十八条 为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公德意识,提高综合素质,激发共建热情,反映学生活泼、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本着“干净、整洁、文明健康”的“文明宿舍”建设方针,学校建立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比、评级制度。学生自律委员会派出楼层自律小组进行每周至少两次的内务卫生检查。一次在星期一进行的大扫除后,时间为19:00,其他不定期、不定时。检查结果予以公布并记录在宿舍档案里,做

35、为评选“文明宿舍”的重要依据。宿舍卫生检查成绩以百分制计分,评分标准如下:内容赋分得分1.个人卫生。用学校统一购置的卧具;保持整洁。8分2.制度健全。宿舍成员一览表、宿舍值日表、宿舍内务卫生标准和值日生职责贴于门后。2分3.整体。床位橱柜无移位;无乱拉电线绳索铁丝;空气清新无异味。6分4.墙面。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窗台上的物品摆放整齐,窗帘整洁,纱窗无灰尘;墙面及附属物无尘土、脏物、水迹、污渍、脚印、痰迹、蜘蛛网。15分5. 床面。统一张挂或不挂蚊帐、床围。床单平整,床上用品干净,叠放符合军训要求,床下物品摆放整齐。24分6.地面。室内地板及门前要清洁,无尘土、积水、黑垢、果皮、纸屑、痰

36、迹、烟头、垃圾。地面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堆杂物。垃圾袋装化。10分7.桌面及书架。干净整洁无污渍、无尘灰,少量物品摆放整齐;书架要求格调一致,布局合理,摆放整齐。10分8.盥洗台及卫生间。墙壁、地面干净,空气新鲜,水龙头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洁具无油腻,便具无污渍,无下水道堵塞现象。洗漱用具统一放在固定位置。15分9.橱柜。衣物等整齐放置。箱子可放于橱柜顶部。5分10. 整体。格调健康高雅,“文明宿舍”建设主题鲜明,整体效果良好,有独特的宿舍文化。5分合计100分内务卫生评级。A级为优秀宿舍,得分95分;B级为良好宿舍,95分得分90分; C级为及格宿舍,90分得分80分; D级为不合格宿

37、舍,得分80分。内务卫生不合格宿舍,宿舍管理中心给予楼层管理员月度考核每宿舍扣去5分,委派楼层管理员督促整改,并督导一周。一周后由宿舍管理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升为及格宿舍。如验收仍不合格,宿舍管理中心限定该宿舍当日集体退宿,学校不再安排住宿,并给予楼层管理员月度考核每宿舍扣去10分。为调动广大学生参与“文明宿舍”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应大力开展创建卫生“免检宿舍”活动。内务卫生优秀宿舍,可享受月内免检。其他宿舍有权监督卫生“免检宿舍”,“免检宿舍”的成员在评比各种先进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给予楼层管理员月度考核每宿舍加5分。第六章 公用设施管理第二十

38、九条 公寓楼和宿舍内的各类设施、设备都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科统一配置、维修和补充,宿舍管理中心进行管理。宿舍管理中心对学生住宿区公用设施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在总务科完成建设、配置、维修和补充后,室外公共设施由宿舍管理中心派副主任验收,公寓楼以内、学生宿舍以外的各类设施、设备由卫生员验收,宿舍管理中心要派出楼层管理员进行验收,并以宿舍为单位对各种设施、设备进行编号登记造册,进行公寓楼和宿舍内的各类设施、设备的接收工作和档案的初建工作。学生在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和卧具购置费后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领取和验收各类个人用品,并签字确认。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用品由宿舍长验收签字。如有缺少、损坏,学

39、生可拒绝签字,由楼层管理员赔偿。学生调整变更宿舍、床位时要重新办理交接手续。学生退学、转学、休学时,按档案登记进行验收,完好无损方可办理手续。学生毕业时,要按档案登记进行验收,完好无损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然后收回该宿舍,重新建立档案。如有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第三十条 宿舍公共设施有:宿舍(墙面、地面、门窗、锁具、玻璃、纱窗、窗帘)、卫生间、盥洗台及其照明、供暖、供电、供水(或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公用设备及用品有:按八人标准配备双层组合架子床四张,橱柜或书架(八格,门扣良好),写字桌(两张四位),方凳(四个),垃圾桶一个,簸箕一个,拖把、笤帚各一把(每学期领取)。学生个人用品有:钥匙、电源

40、插座、床板、棕垫。附:喀什卫生学校学生宿舍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赔偿价格表 品 名单位价格购置时间折旧时间第三十一条 宿舍配备的设施、设备和用品是保证学生学习和生活所必须的用品。宿舍要保证正常供水、供电,营造良好的的学习、休息环境,保护水电设施,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节水节电的优良品德。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免费提供基本的照明用电和生活用水统一用水用电,定时供水供电,上课和睡眠时间停止供电,公共区域通宵供电,应急照明运行。宿舍水电实行计量管理。学生宿舍安装水表、电表、限电装置,实行定额使用。每人每月免费用水3立方米,用电2度,当月有效。超过用水用电额度,按喀什市物价局规定的价格,水1.10元/立方米、电

41、0.6元/度收费,由宿舍成员负担,每学年结算一次。交付超额水电费是学生的义务,宿舍管理中心对不及时上交水电费的宿舍有权停止供电,未结清水电费的毕业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第三十二条 学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实行责任管理。管好、用好公共财产,是管理员和学生的共同责任。管理员应加强管理,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和用品进行清点检查,遇有丢失、损坏,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管理员要经常提醒学生爱护设施、设备及各种用品,加强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楼层管理员要对宿舍用电用电进行检查,发现乱接电源、乱用电器将予以拆除、没收。学生要在指定宿舍、床位住宿,对号使用家具。学生是宿舍设施、设备和用品的使

42、用者,无论个人使用或集体使用,要尽到爱护的义务。学生要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做到人离水停,人走灯熄,严禁放“长流水”,开“长明灯”。发现水电设施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杜绝浪费。学生不得在宿舍区踢球、投掷,不得践踏草坪和损坏花木。钥匙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调换、加装门锁,私配或外借宿舍钥匙。丢失必须向宿舍管理中心报失并负责换锁,由当事人支付成本费用。学生不得将球类带入宿舍,以免弄脏墙壁。允许宿舍根据需要和爱好进行不破坏墙体、不影响整洁的设计。不得弄污墙面,不得在墙壁上乱贴、乱划,不得敲钉入墙,不得在用品上粘贴、涂划、钉凿,不得搬动、调换、拆卸、挪用、转借、互换、

43、搬离、损坏、丢弃室内设备、用品。非经特别许可,宿舍内不得加放大型家具、家电,不准将自备或其他场所的家具搬入宿舍使用。学生调整变更宿舍、床位时需要重新办理交接手续,原宿舍公共配置的家具不得带走或破坏。学生应自觉爱护供水供电设施设施,如搬离、拆除、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个人的用电器具,如手机、充电器、收录机、计算机、电视机、电风扇,必须到宿舍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批准后才可使用。考虑到供电线路的承受能力,宿舍内个人计算机最多放置三台,不得占有他人空间,不得另外放置电脑桌。安全检查发现计算机电表运转异常时,先切断该宿舍的电源,待查清原因、处理得当后恢复供电。学生严禁拆卸、撬打用水用电实施,严禁向沟渠、

44、下水道、便池抛扔杂物;学生要人走灯灭、拔下插头,不得将台灯放在床上,不得将电线缠绕床栏;严禁私接电源、私装插座、私拉电线,私改电路;严禁保存和使用电热炉、热水器、取暖器、电冰箱、电饭锅、电炒锅、微波炉、电水壶、电热杯、电热棒、电熨斗、电热毯等家用电热器具;严禁偷水、偷电。第三十三条 公共设施设备属于自然损耗或不可抗拒因素所致损毁的,不计收赔偿金、维修费。人为损坏、使用不当或遗失按合理分担责任的原则由责任人赔偿。能修复的按修复价计费,不能修复的,新的照价赔偿,旧的折价赔偿。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断电,由总务科派专职电工修理,学生交纳配件材料费,方能供电。个人用品由个人负责,公用物品共同负责。归个人使

45、用的或属于个人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承担。各公寓楼值班室设有报修登记本,学生若发现公物损坏、丢失、水电故障、下水道堵塞等,可就近登记报修。为保障安全,禁止学生撬打移动、私自拆卸、擅自处理水电设施和用水用电设备。各类维修及故障排除由总务科的技术工人进行。学生不能因为收费而不报失、报修。对不报失、报修的,宿舍管理中心有权邀请总务科主动配置、维修,并计收成本费、维修费,从住宿押金中扣出。学生应支持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干扰其工作。总务科要承诺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周”,因其它原因不能维修时,应在维修登记本上说明原因。第三十四条 对故意损坏公物或由不正当行

46、为造成公物损坏的,严重违章用水用电、造成设施设备及房舍毁坏的,偷水偷电的,拒绝支付赔偿、维修费用的,拒不接受批评教育的,屡教不改的,辱骂、殴打管理员的,宿舍管理中心有权作出退宿处理,并提请学政科依据喀什卫生学校学籍管理条例,视情节轻重与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取消该生本学年先进称号评选资格、取消德育基本学分的处理,直至给予行政处分。第七章 电话、计算机管理第三十五条 为方便学生通讯,宿舍配置校园电话,允许学生使用自备移动电话。电话机按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规定的地点放置,请勿私自更改线路或移动话机。严禁安装并机电话。遇到线路出现故障,请报告宿舍管理中心。学生应爱护电话,校园电话损坏要照价赔偿。电话、电话卡

47、及其密码应妥善保管,不能轻易转告他人,由此引起的话费失控责任由持卡人自负。宿舍是公共场所,打电话时应尽量避免打扰他人。晚上熄灯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准使用电话。严禁恶意拨打 “110”、“119”、“120”、“122”等特种服务电话及校内值班电话。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第三十五条 学生在宿舍使用计算机,须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计算机使用登记表,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学生自配电源稳压保护器,学校不承担电压异常波动造成的责任。搬运计算机进出公寓楼,须经值班员登记。学生须妥善保管、使用计算机,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对计算机信息管理的规定,对软件内容负责,不得在学习时间内玩游戏、看影视碟片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严禁私自进行跨宿舍联网或在公共网络线上私拉私接,严禁玩黄色电子游戏、观看黄色影视和上黄色网站;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反动、黄色影像制品、刊物和软件。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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