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合营销服务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人:【甲方联系人】电话:【甲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甲方电子邮箱】乙方:【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鉴于:1. 甲方为【甲方公司名称】,专业从事【甲方业务领域】,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乙方为【乙方公司名称】,专业提供整合营销服务,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达成一致,共同开展合作。为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整合营销服务: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
2、品牌策划、市场推广、网络营销、公关活动等相关服务。1.2 合作范围:指双方在本协议下合作的具体项目范围。第二条 服务内容2.1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整合营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整合营销服务内容清单。2.2 甲方应提供乙方在进行整合营销服务期间所需的各类必要信息和数据,并按约定时间配合乙方工作。第三条 服务费用3.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费用金额详见附件二服务费用明细表。3.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及发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三支付及发票说明。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合作计划等信息,均应保密。4.2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
3、第三方透露、复制、使用或转让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5.2 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或失效均不影响违约方的赔偿责任。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6.2 协商不成的,可将争议提交至【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诉讼等】。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有效期】。7.2 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继续延长合作期限,须达成书面协议。7.3 本协议解除、终止或失效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处理相关事宜。第八条 其他约定8.1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由双方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8.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九条 协议备案9.1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9.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留空)甲 方: 乙 方:(盖章) (盖章)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