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家代理协议书
甲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内容
1.1 甲方授权乙方成为其独家代理,以销售、推广和宣传甲方所生产/提供的产品/服务(以下简称“代理产品/服务”)。
1.2 乙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全力推广和销售代理产品/服务,并保护甲方的商誉和利益。
第二条 独家代理区域
2.1 甲
2、方授权乙方在【具体区域】范围内进行代理销售,其他地区不得进行相同产品/服务的代理销售。
2.2 乙方应在独家代理区域内,积极开拓市场,提高代理产品/服务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第三条 价格和付款方式
3.1 甲方和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协商确定代理产品/服务的价格,确保价格公正合理。
3.2 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制定,并在协议附件中明确注明。
第四条 售后服务
4.1 甲方负责提供代理产品/服务的售后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服务质量问题的解决和退换货政策等。
4.2 乙方应积极配合和执行甲方的售后服务政策,并及时反馈顾客意见和需求。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合
3、作过程中获悉的商业、技术和其他涉及商业利益的信息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2 保密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持续三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双方同意,对于因不可抗力、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引起的违约行为,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有效期,如不指定则默认为两年】。
7.2 协议期满前,双方如需续签或解除协议,应提前【指定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7.3 协议终止后,双方应履行完毕未完成的义务,并清算相关事项。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双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制定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