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使用协议书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乙方名称)
鉴于双方在某一特定目的下,需要共享、使用和处理相关资料,并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1 "资料"是指双方在特定目的下共享的所有文件、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数据库等形式的信息。
1.2 "特定目的"是指双方需要在某一特定领域或活动中使用资料的目标、用途和条件。
第二条 信息共享
2.1 甲方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甲方对该资料享有合法的权利。
2.2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合理使用资料的权利,但仅限于特定目的使用。
2.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资料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信息使用
3.1 乙方应在特定目的范围内使用资料,不得超出约定的目的使用或泄露资料给未经授权的任何第三方。
3.2 乙方不得将资料用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任何活动。
3.3 乙方对使用资料所产生的任何行为和后果负有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信息保护
4.1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甲方提供的资料,防止资料被盗取、篡改或滥用。
4.2 如发生资料泄露、丢失或其他安全问题,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应对本协议及相关的资料予以保密,并不向任何未经
3、授权的第三方披露。
5.2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或宣传涉及本协议的任何事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6.2 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同时保留向相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第七条 协议终止
7.1 本协议在双方达成特定目的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7.2 一方经提前书面通知后,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但应承担因终止造成对方合理的费用、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对于因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提交至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8.2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附则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9.2 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就相关事项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
9.3 本协议正本一式若干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为双方协商一致的资料使用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