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资源合作协议协议编号:_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综合考虑双方的意愿,根据相互合作、共同开发地下资源的需求,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地下资源指位于地下的各种自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油气资源、水资源等。1.2 合作期限指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_年_月_日。1.3 合作方式指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地下资源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条 合作对象2.1 甲方拥有合法权益并有权支配的地下资源包括:_2.2 乙方拥
2、有合法权益并有权支配的地下资源包括:_第三条 合作方式3.1 双方将以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合作期限内共同开发、利用甲方、乙方的地下资源。3.2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源勘探、开采、加工、销售等。3.3 双方将在合作开始前共同商议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明确具体的合作内容、工作计划以及责任划分。第四条 权益保护4.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彼此的权益。4.2 双方应妥善保管合作期间所共有的技术、商业机密等信息,不得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4.3 如发生合作纠纷或违约行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
3、反本协议的内容或与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合同义务,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5.2 如双方均违反本协议内容或与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合同义务,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 协议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合作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6.2 在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解除的具体事项以及解除后的处理方式。第七条 保密条款7.1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7.2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8.1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8.2 如发生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最终争议解决方式应为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九条 其他条款9.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9.2 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 本协议的头衔仅为方便起见,不影响对协议其他部分的解释。9.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