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研发许可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 甲方拥有产品研发的技术和知识产权;
2. 乙方希望利用甲方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进行产品研发,并且甲方同意向乙方授权使用;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技术和知识产权进行产品研发的相关事宜,以确保协议双方的权益。
第二条 技术授权
1.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拥有的技术进行产品研发,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导、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
2. 乙
2、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产品研发,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的技术,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技术使用于其他目的。
第三条 知识产权
1.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保留其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转让或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
3. 如果乙方在产品研发过程中产生了新的知识产权,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双方在相关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益。
第四条 机密保密
1. 双方应当对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严格保密,并不得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 双方对商业机密和技术信息的保密责任在解除本协议后仍然有效,不因本协议的解除而解除。
3、3. 双方对违反保密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应当互相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果因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一年。
2. 如一方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可解除协议。
3.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当完成相应的结算工作,并归还对方的机密信息。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 协议的修改与补充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十条 附则
1. 本协议的一切修改、补充或者特定事项,应当以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2.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