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招聘协议书
委托招聘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方名称/个人姓名],具有合法民事行为能力,身份证/法人证件号码为[身份证/法人证件号码],住所地为[委托方住所地]。
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受托方名称/个人姓名],具有合法民事行为能力,身份证/法人证件号码为[身份证/法人证件号码],住所地为[受托方住所地]。
鉴于委托方有招聘需求,受托方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任务委托
1.1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负责招聘相关岗位,并从中选聘合适的候选人。
1.2 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岗位要求,进行候选人的筛选、面试、
2、背景调查等程序,力求为委托方找到符合要求的合适人选。
1.3 受托方应以专业、负责、谨慎的态度履行任务,并妥善保管委托方提供的相关信息。
第二条 义务和权利
2.1 受托方应按照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进行招聘工作,确保招聘的公正和公平。
2.2 受托方应为委托方提供招聘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人的简历、面试记录、考核结果等。
2.3 委托方对受托方提供的候选人有招聘决定权,包括录用、薪酬等具体条件的确定。
第三条 保密条款
3.1 双方应对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内容予以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3.2 如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3、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同期限
4.1 本次委托招聘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完成招聘任务并支付相关费用之日终止。
4.2 若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需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委托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招聘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2 如因受托方原因导致招聘失败,委托方有权追究受托方的责任,并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协议正文以中文撰写,签署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未约定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签名): 受托方(盖章/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