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主研发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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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双方均希望开展自主研发合作,为确保双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双方将共同开展自主研发项目,旨在创造新的产品、技术或解决方案。
1.2 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目标、时间安排、资源投入等将在后续的合作协商中确认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
第二条 隐私保护
2.1 双方应妥善保管、保护对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未经对
2、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使用。
2.2 双方应合理使用并保护对方提供的所有数据、材料和信息,不得进行非法利用或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三条 知识产权
3.1 双方合作期间,若产生新的技术、发明、软件、产品等,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3.2 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授权,不得非法使用或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4.2 保密义务期限自合作协议终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第五条 免责条款
5.1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协议约定的
3、义务,双方不承担责任。
5.2 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范和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并以补充协议形式具体确认。
第八条 协议生效和终止
8.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须经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作项目结束之日止。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如双方发生纠纷,双方一致同意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