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收凭证协议书甲方:【填写甲方名称】乙方:【填写乙方名称】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同意委托乙方代为收取相关凭证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相关凭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举委托事项】。2. 甲方确认并同意,乙方作为代收人,根据甲方的指示,代为收取相关凭证并实施相应的行动。第二条 权限与义务1. 甲方授予乙方必要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收取、处理、查阅相关凭证的权限。2.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真实、准确地执行相关操作。3.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凭证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对因提供虚假信息给乙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
2、甲方承担。第三条 保密义务1. 双方同意对涉及本协议的所有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泄露或使用与本协议相关的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第四条 费用与支付1.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举费用项目】。2. 费用支付方式及具体条款由双方另行约定。第五条 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协议期限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有效期,如一年】。2. 协议到期前,双方如有需要继续履行委托代收凭证事项,可通过书面协商方式对协议进行续签或延期。第七条 纠纷解决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第八条 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九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