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鉴定评估协议书甲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乙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鉴于甲方需要进行某项鉴定评估工作,并希望邀请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委托,对指定的鉴定评估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估工作。1.2 鉴定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说明评估项目或对象)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2.1 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支付相应的鉴定评估费用。2.2 评估费用为:(具体说明费用计算方式)2.3 甲方应于评估工作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支付评估费用。第三条 保密义务3.1 双方应保守鉴定评估工作中了
2、解到的甲方和乙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相关信息。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涉及鉴定评估工作的信息。第四条 服务期限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说明有效期或服务期限)。4.2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应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5.2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约定,使对方无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协议生效与解除6.1 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末尾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6.2 除非经双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7.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8.1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2 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