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标题要求的协议书
当事人: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拟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并有意委托乙方进行相关设计工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等。
1.2 设计委托:甲方将建设工程设计任务委托乙方完成,并支付相应的设计费用。
第二条 委托内容
2.1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设计任务包括:
(具体描述委托的工程项目、工程规模、设计范围等)
2.2
2、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列举需要提供的建设工程相关文件、图纸、调查报告等资料)
第三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完成设计任务后,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设计费用标准支付设计费用。
(注明设计费用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3.2 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第四条 设计成果权利
4.1 设计成果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项目。
4.2 甲方有权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和改进,并有权享受由设计成果所产生的利益。
第五条 保密义务
5.1 在设计过程中,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向
3、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5.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等信息公开或用于其他项目。
第六条 知识产权保护
6.1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申请或转让相关知识产权。
6.2 如乙方违反以上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7.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若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