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借贷协议私人借贷协议鉴于借贷双方(下称“甲方”和“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制定本私人借贷协议(下称“本协议”):一、借贷金额和利率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额为_(大写:_)人民币,以下简称“借款金额”。1.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支付借款利息,利率为_%,计算方式为按日计息。二、借款用途2.1 乙方承诺借款仅供个人消费或经营所需,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三、还款方式与期限3.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还款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1)分期还款方式:乙方于每月的第_日前,将当月应还款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2)一
2、次性还款方式:乙方于借款日期起_天内将借款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3.2 若乙方逾期还款,应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_%,计算方式为按日计息。四、协议终止及提前还款4.1 在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同意在乙方提前通知及支付全部未偿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前提下,提前终止本协议。4.2 若乙方提前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提前还款,并不收取乙方任何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五、风险及违约责任5.1 甲方承担债权人的权益,享有乙方未支付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追偿权。5.2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还款、虚假陈述等),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约定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共同具有法律效力。7.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甲方与乙方书面协商,双方签署的有效书面协议才能生效。八、协议生效及效力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所列条款的效力独立存在,若其中任何一项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则该条款将被视为自动无效,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日期:_ 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