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创作合作协议书
甲方:(行为人姓名、住所/营业地址)
乙方:(行为人姓名、住所/营业地址)
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影视创作相关的资源和能力,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通过合作共同完成一部影视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 合作项目的名称为(填写项目名称),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双方共同商定并于附件一中详细描述。
第二条 合作内容
2.1 甲方负责提供影视创作相关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剧本、所需场景及道具、人员配备等。
2.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源进行影视拍摄
2、制作、后期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 合作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双方完成合作项目并确认无异议。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对合作项目的著作权归属全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源进行制作而产生的著作权归属于甲方。
4.2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诚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相关保密信息。
第五条 作品发布与盈利分配
5.1 甲方有权决定作品的发布平台、时间等事宜,并有最终解释权。
5.2 甲方与乙方对作品的盈利分配进行友好协商,并在附件二列明具体的分成比例、结算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
3、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
7.1 双方指定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通知有效送达。
第八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8.1 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