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视创作合作协议书甲方:(行为人姓名、住所/营业地址)乙方:(行为人姓名、住所/营业地址)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影视创作相关的资源和能力,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希望通过合作共同完成一部影视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项目1.1 合作项目的名称为(填写项目名称),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双方共同商定并于附件一中详细描述。第二条 合作内容2.1 甲方负责提供影视创作相关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剧本、所需场景及道具、人员配备等。2.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源进行影视拍摄、制作、后期处理等工作。第三条 合作期限
2、3.1 合作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双方完成合作项目并确认无异议。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4.1 甲方对合作项目的著作权归属全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源进行制作而产生的著作权归属于甲方。4.2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诚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相关保密信息。第五条 作品发布与盈利分配5.1 甲方有权决定作品的发布平台、时间等事宜,并有最终解释权。5.2 甲方与乙方对作品的盈利分配进行友好协商,并在附件二列明具体的分成比例、结算方式等内容。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7.1 双方指定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通知有效送达。第八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8.1 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必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第九条 其他9.1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