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承揽协议
甲方:[甲方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乙方:[乙方的名称或个人姓名]
鉴于乙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承接甲方的加工业务;
鉴于甲方具有加工业务的需求,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对特定产品进行加工,并提供加工所需的技术、设备、材料等。
1.2 加工项目的具体内容、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在附表中列明,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交货期限
2.1 双方应在合作开始前确定每个加工项目的交货期限,并在合作过程中及时沟通,并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完成的产品。
2.2 如因乙方原因导
2、致交货延迟,乙方将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三条 产品质量及检验
3.1 乙方应保证加工完成的产品符合甲方的要求,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3.2 甲方有权对加工完成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如发现不合格品,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重新加工或更换产品。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双方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利用或散布。
4.2 协议终止后,双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商业秘密或技术资料成为公开信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
3、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 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得整个合作无法继续进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则。
6.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相关仲裁机构仲裁。
第七条 协议生效
7.1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签订后生效,并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执行。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