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演活动合作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乙方:(公司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鉴于甲方与乙方希望就合作进行路演活动达成一致意见,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路演活动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形式甲乙双方将共同合作举办路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的策划、组织、场地租赁、宣传推广等。第二条 义务和责任1. 甲方负责统筹规划路演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2.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参与活动策划和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3.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确保
2、参与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第三条 权益保护1. 甲乙双方应保护对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合作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 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问题,应由侵权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 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方式1. 路演活动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共同承担,具体结算方式另行协商。2. 合作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视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五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六条 协议变更和终止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经双方授权人签字确认后生效。2.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a) 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同意终止; b)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提前通知后,逾期未改正的; c)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七条 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人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