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种代理协议书
协议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代理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机种代理协议:
第一条 机种代理授权
1.1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其机种代理商,负责在约定的区域销售、推广、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活动。
1.2 乙方确认甲方为其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并同意甲方以供应商的名义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2、
1.3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机种产品或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
第二条 义务和权利
2.1 甲方有责任有效开展销售、宣传推广等活动,以提高机种产品的市场份额。
2.2 甲方有权利代表乙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或服务合同,并代表乙方履行合同。
2.3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情报、销售进展等相关信息,并与乙方保持联系,共同商讨市场策略和销售目标。
2.4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规定使用其商标、标识等,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
2.5 乙方有权利随时检查甲方的销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报告、销售记录等。
第三条 保密义务
3.1 双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对于
3、彼此的商务、技术、财务等信息保密。
3.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信息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经发出违约通知后不予纠正或补救,则对方有权利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若因违约方的原因,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5.1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5.2 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可以协商续签协议。
5.3 若协议终止,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各项事务,并归还对方的机密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
6.2 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与乙方签署之日生效。
代理商(盖章/签字): 日期:
供应商(盖章/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