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设施使用协议书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公共设施的管理者,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鉴于乙方需使用甲方管理的公共设施以方便其业务或服务的进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关于公共设施的使用经营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法、有序、安全地使用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利益。第二条 公共设施的使用范围1. 甲方提供的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列举公共设施的名称,其具体位
2、置和使用条件将另行约定。2. 乙方通过签署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的公共设施使用权。第三条 使用期限1. 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具体有效期。2. 若乙方需要继续使用公共设施,应在协议到期前提出续签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第四条 使用费用1. 乙方使用公共设施需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使用费用。2. 使用费用支付方式以及付款周期将另行商议。第五条 使用规定1. 乙方在使用公共设施期间,应确保设施的安全、完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2. 乙方不得将公共设施用于任何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的结构、布局等,如需改动,应事先取得甲方
3、书面同意。4.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共设施使用规定,遵守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第六条 违约责任1. 若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七条 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协议终止1. 本协议到期后,若乙方不续签或甲方不予续签,本协议自动终止。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第九条 附则1. 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需要补充、修改的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