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买卖协议书车辆买卖协议书甲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住所地/营业地:乙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住所地/营业地: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示愿意出售车辆,乙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真实表示愿意购买车辆,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车辆基本信息1.1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的车辆,车辆的基本信息如下:名称/品牌:车型:车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VIN码):发动机号:颜色:购买日期:里程数:其他特征或配置(如原装配件、改装等):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2.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车辆的购买价款,金额为(大写):(小写)。
2、2.2 乙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时间)内支付车辆的购买价款,并取得车辆的合法所有权。2.3 甲方同意在收到全部购买价款后,如实交付车辆,并提供车辆所有权的合法证明文件。第三条 过户及其他手续3.1 过户手续(对于车辆需要过户的情况)甲乙双方同意在购车日期后(时间)天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向相关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及费用。3.2 其他手续(列举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如车辆保险、年检等),甲乙双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第四条 瑕疵担保4.1 甲方保证车辆买卖过程中提供的车辆信息真实、准确,并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的情况。4.2 甲方同意对车辆存在的质量缺陷、瑕疵
3、或担保责任承担法定的义务,并在知悉该等缺陷、瑕疵后尽快通知乙方。4.3 乙方有权在收到车辆后,对车辆进行合理的检查,如发现车辆存在质量缺陷、瑕疵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更换、退换货等义务。第五条 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同意如发生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问题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六条 其他约定6.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毕或终止。6.2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修改、补充,应经甲方和乙方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6.3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