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名人代言协议协议双方:甲方(以下简称“商业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名人代言人”)鉴于,商业公司拥有一种或多种产品或服务,并希望通过名人代言人的形象和声誉来推广和宣传。鉴于,名人代言人作为商业界知名人士,具备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公众形象。基于上述前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言内容和范围1.1 名人代言人同意在商业公司的书面指导和要求下,就商业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公开宣传和推广。1.2 代言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平面媒体、电视、网络、社交媒体等形式。1.3 商业公司保证代言内容的真实性,不得故意损害名人代言人的声誉和利益。1.4 名人代言人同意在商业公司的书面授权下,商业公司可使用
2、其姓名、肖像、声音、签名等相关形象进行代言活动。第二条 周期和地域2.1 代言活动的具体时间和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2.2 代言活动的地域范围由商业公司与名人代言人一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三条 代言费用和支付方式3.1 商业公司同意向名人代言人支付代言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3.2 代言费用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四条 保密义务4.1 双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彼此间的商业机密和业务信息,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4.2 商业公司和名人代言人同意在协议解除后仍对双方间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进行执行。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
3、协议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对守约方进行赔偿。5.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一致决定解除本协议。6.2 协议解除后,商业公司应向名人代言人支付已到期但未支付的代言费用。6.3 协议解除后,名人代言人不再享有代言费用。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7.2 若协商不成,争议应提交至双方协商决定的仲裁机构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管辖权8.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若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同意提交至商业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8.3 本协议不包含任何涉及政治的内容,协议内容以中文为准。本协议一式两份,商业公司和名人代言人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商业公司(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名人代言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