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鞋服代理合同标题要求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代理商”)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鉴于:1.甲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成为乙方的鞋服产品的代理商;2.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作为其合法代理商销售其鞋服产品;3.双方均希望通过签订本协议,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基于上述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方将作为乙方鞋服产品的独家代理商,在约定的销售区域内开展销售及推广工作;1.2 乙方将按时供应甲方所需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支持。第二条 商品采购与销售2.1 甲方有权在约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乙方的鞋服产品,并应以公平的价格进行销售;2.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采购所
2、需的产品,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乙方的标准。第三条 销售政策3.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销售政策和定价原则进行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乙方品牌形象;3.2 甲方应积极推广乙方的鞋服产品,并采取一切合法的手段提高销售业绩。第四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明确的价格政策,包括批发价格、折扣政策、退换货政策等;4.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政策及时支付货款,并确保支付的款项真实合法。第五条 终止合作5.1 在合作期内,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使得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损害品牌形象,对方有权解除合作关系;5.2 终止合作后,双方应妥善处理未了结的业务,并履行相关合同和义务。第六条 保密条款6.1 双方
3、应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和商业资料予以保密;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使用或披露与本协议相关的商业秘密和商业资料。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如发生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7.2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生效与变更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的修订、补充或变更,需要双方书面协议,且应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九条 其他条款9.1 本协议的签署、履行和解释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9.2 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代理商): 日期:乙方(供应商):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