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成都市村(社区)党务公开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民主沟通渠道,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务公开,是指村(社区)党组织将自身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活动等情况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第三条 党务公开要坚持依法办事、全面公开、客观真实原则。,第二章 公开形式、内容和时间,第四条 党务公开应设立固定公开栏,同时采取,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广播、明白卡、入户告知、网络等形式进行。,第五条
2、党务公开分为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定期公开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重大事项应进行专题公开。,第六条 凡不涉及党的秘密、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党内事项和工作,均应当公开。不公开的事项,需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一)上级党组织的重大方针政策;村(社区)党组织决策、决定。,(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方式。,(三)党组织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措施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年度述职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情况。,(四)民主评议干部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党员奖惩情况。,(六)党内拟表彰名额、
3、评选条件、推荐评选办法,拟表彰人选公示和表彰结果;党员代表推荐选举情况。,(七)为民办实事的事项及进展情况,村(社区)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八)村(社区)干部补贴。,(九)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十)上级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以及党员、村(居)民要求公开且不涉及党的秘密的其他事项。,第三章监督保障,第七条 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和撤销,任期与村(社区)党组织相同。,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督小组成员。,第八条 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是:,(一)审查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二)收
4、集、反映党员和村(居)民意见建议,督促及时答复、解决问题。,(三)列席研究涉及党务公开事项的会议。,(四)向党员大会汇报监督情况。,第九条 党员、村(居)民对党务公开行使下列权利:,(一)对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进行询问并要求回答。,(二)委托公开监督小组查阅有关财务帐目、凭证。,(三)向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第十条 村(社区)党组织对党员、村(居)民询问的事项应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第十一条 村(社区)党组织应按照有关规定归档并妥善保管公开资料。,第十二条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对党员、村(居)民对党务公开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督促予以纠正,纠正结果应反馈党员、村(居)民。,第十三条 村(社区)党组织在党务公开后,应广泛收集党员、村(居)民的意见建议,认真调查、处理反映的问题,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党员、村(居)民。,第十四条 对拒不公开或弄虚作假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大会有权提出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打击报复党员、村(居)民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 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应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村(社区)党务公开。,第四章 附 则,第十六条 各区(市)县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