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标题要求的协议
协议书
甲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名称的使用权,乙方希望获得该名称的使用权,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确定使用权
1.1 甲方确认,自愿将特定名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1.2 特定名称的使用权指乙方在商业活动中合法使用该名称的权利。
第二条 权利转让条件
2.1 乙方支付给甲方一定金额作为特定名称使用权的转让费用。费用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2.2 甲方在收到全部转
2、让费用后,将特定名称的使用权完全转让给乙方。
2.3 乙方获得特定名称的使用权后,有权合理合法地使用该名称进行商业活动。
第三条 双方义务
3.1 甲方保证自身对特定名称享有合法、无争议的使用权,不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
3.2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立即停止使用特定名称,并不再主张任何与特定名称相关的权利。
3.3 乙方在获得特定名称的使用权后,有义务合法使用该名称,并承担因其使用特定名称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及相关商业信息保密,并严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另有法律规定或获得对方书面同意。
4.2 若违反本条款导致对方受到损失,违约方应承
3、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5.1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协议的内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
5.2 如甲方发现乙方在使用特定名称时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用。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的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双方一致同意在争议解决方面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7.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