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材料供应合同
建筑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
甲方(供应商):(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采购方):(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建筑材料供应资质,并愿意向乙方供应建筑材料,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供应建筑材料,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合同期限
2、
第三条 材料供应
3.1 甲方根据乙方的采购要求,供应建筑材料,并确保所供应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3.2 甲方应当及时配送建筑材料,并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数量进行计费。
3.3 乙方应当按时支付建筑材料的款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推迟付款,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质量保证
4.1 甲方保证所供应的建筑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
4.2 如发现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建筑材料后及时提出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 在保证甲方的知情情况下,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
3、任
5.1 若甲方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的变更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可能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七条 合同变更与终止
7.1 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
7.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终止协议应经双方签署解除协议书,自解除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应商和采购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供应商)乙方(采购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