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益广告拍摄合同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甲方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乙方: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代表人姓名联系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在的单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乙方是一名合法合规的广告拍摄服务提供商,在该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3.甲方有意委托乙方负责拍摄公益广告,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平等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合作范围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拍摄公益广告,协助传播相关公益信息。1.2 具体的拍摄内容、时间、地点等细节由双方
2、另行商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第二条 费用和支付方式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报价,双方商定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如下:(详细描述费用和支付方式)2.2 甲方同意在完成拍摄工作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费用。2.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拍摄工作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拍摄,并确保拍摄效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2 乙方应保证拍摄过程中的安全,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拍摄任务。3.3 双方应在合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积极沟通解决合作中的问题。第四条 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合作
3、细节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4.2 如一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作无法继续,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第六条 协议解除6.1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列举可能解除的情况)6.2 协议解除后,双方应依法履行解除前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7.2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其他约定(双方可以在此列出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第九条 协议生效9.1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